浙江师范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
 
机构职能
科室设置
职责分工
 
 
     
 
1.归口管理全校的实验室和设备物资工作。

2.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和实施,组织实验技术开发专项经费的评审和验收,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审定、检查、验收,负责实验室的考核评估。全校实验室用房改建计划审查,参与实验室用房的分配和调整工作,协助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,加强实验室的 安全管理。

3.负责全校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等仪器设备和一般物资的管理,拟定全校设备物资的经费预算及分配方案,编制全校设备物资的购置计划,组织设备物资的验收,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,负责仪器设备和一般物资的报损、报失、报废和调拨工作。

4.组织实验室综合效益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评估,参与新建实验室和大型精密仪器购置的论证。

5.加强实验室的队伍建设,协同人事部门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定编、调整、培训、考核、技术职务评聘及劳动保护等工作。

6.筹开学校实验室工作会议,编印《实验室工作通讯》。

7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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